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修正「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整併評估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、第二點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評估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7/6/5
發文日期:2017/6/5
發文字號:府教國一字第1062417769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整併評估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、第二點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評估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「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評估小組設置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(本府行政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縣立高級中學、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學、本縣各縣立國民小學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含附件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請刊登政府公報)(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立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評估小組設置要點